合肥市包河區2012年公開選拔
領導干部工作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促進更多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按照市委統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公開選拔10名科級領導干部。公選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選的職位和范圍
本次公開選拔科級領導職位共10個,其中區婦聯主席1名,區財政局副局長1名、區商務局(旅游局)副局長1名、區審計局副局長1名、區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1名、區人才辦主任1名、區疾控中心主任1名、街鎮司法所長2名、街鎮財政所長1名。以上職位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機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公開選拔。
二、資格條件
報考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符合《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以及如下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過硬,德才表現好;具有勝任擬任職務所必備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組織領導能力。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部分職位須為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報考正科級領導職位的,須任副科級職務1年以上;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的,須任科員級職務3年以上或參加工作4年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須任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計算任職時間均截至2012年6月30日。
5、科級領導職位其他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①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②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③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④其他不宜報考的。
三、工作程序
公開選拔工作分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和考察、決定任用等六個階段。
1、報名及資格初審。參加公開選拔者采取組織推薦、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由公開招考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相關領導根據公開選拔的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查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如一個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不足10人則取消該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改報其它職位,每人限選報1個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忌鷪罂紩r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選拔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所在單位。
2、筆試。以領導能力測評的方式進行,主要以領導工作情景案例為測評內容,以報考者在電腦上直接對每個案例中不同解決措施的有效性進行等級評定為作答方式,對報考者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進行測評。測評結束后,由系統技術人員在監督人員監督下,生成測評成績后按規定程序簽字確認。測評成績滿分為100分。
3、資格復審。依據筆試成績,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與選拔職位數的比例為5∶1。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成績并列者共同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按通知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職文件、資格條件所要求的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對于未通過資格復審出現缺額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4、面試。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將通過新聞媒體公布。區婦聯主席、區人才辦主任、街鎮司法所所長等職位,采取競職答辯方式。競職答辯按照招考職位設立相應的考評委員會,競職答辯考評委員會由有關專家、領導組成。組織部分“兩代表一委員”,并在社會上征尋熱心觀眾現場觀摩。競職答辯由競職演講和現場答辯兩部分組成,時間30分鐘,其中,演講6分鐘,內容為任職優勢、任職目標和履職打算等;答辯時間為24分鐘,由評委輪流自由提問。若時間允許,現場觀眾經主考官同意后也可就自己感興趣的問題提問,但觀眾提問不超過2次。評委根據每位報考者的回答和行為表現,對其相關能力素質和勝任特征作出相應評價。面試滿分100分,演講、答辯分別占40%、60%。區財政局副局長、區商務局(旅游局)副局長、區審計局副局長、區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區疾控中心主任、街鎮財政所所長等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5、體檢和考察。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50%加權計算總成績。按與職位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每個職位的體檢和考察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根據該職位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疾鞂ο竺麊螌⑼ㄟ^新聞媒體公布。
區委組織部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根據該職位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組織體檢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任用人選的建議,提請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6、決定任用。區委常委會對每個職位的建議人選進行研究并差額投票表決,確定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如果某職位沒有合適人選,則該職位可以空缺。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對公示通過的擬任人選按照有關法律和章程規定辦理任職手續,并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新選拔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職務,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四、紀律要求
公開選拔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開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紀律,特別是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經發現違規者,將嚴肅處理。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一經發現違規者, 即取消參加公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區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51-3357055。
五、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18日—6月27日(截止時間為6月27日18:00,端午節放假期間不受理報名)。
2、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辦公地點:合肥市包河大道118號包河區政府北樓(包河區委組織部710室),聯系電話:3357055,郵編:230051。
附件:1、附件1包河區2012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職位及要求.doc
中共合肥市包河區委組織部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