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鎮、濱湖世紀社區、包河工業區、濱湖功能區,區直各部門、單位,濱投集團:
根據中央和省、市委組織部有關通知要求,就進一步做好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任市管干部任職后,所在單位要在7天內,將其因私出國(境)備案信息報區委組織部,按規定程序審核無誤后報公安機關備案,防止未經登記備案、未履行組織審批程序私自申領因私出國(境)證件情況的發生。
二、已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新列入備案登記人員在任職后7天內、因私出國(境)領導干部在回國(境)后10天內,須將所持因私出國(境)證件交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集中保管。區領導班子成員及縣處級干部所持因私出國(境)證件交由縣(市)區委組織部集中保管;特殊崗位(機要、保密、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辦理出國(境)登記備案。
三、各單位要對領導干部出國(境)證件集中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清理,同時需要填寫市管干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自查情況統計表》和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情況統計表,新任職市管干部填寫《市管干部出國信息登記表》,特殊崗位人員填寫《國家工作人員備案登記表》,以上表格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加蓋公章于2014年5月9日前,附自查情況書面報告報送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科712室,聯系電話:63357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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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自查情況統計表
2、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自查情況統計表
3、領導干部出國信息登記表
4、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情況統計表
5、國家工作人員備案登記表
中共合肥市包河區委組織部
2014年5月7日
附表.doc
責任編輯: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