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組干字〔2012〕24號
關于公開選調區紀檢監察派駐機構
工作人員的通知
各街鎮、包河工業區、濱湖功能區黨(工)委,區直各部門、單位黨組織:
為進一步深化拓展濱湖先鋒工程,加強紀檢監察工作,促進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印發對包河區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包河發〔2012〕1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選調區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選調人員范圍:全區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干部。
選調崗位:區紀委監察局各派駐紀檢監察組成員。
選調人數:9名。
選調時間:2—3年。
二、選調干部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素質較好,責任心和事業心較強,自我要求嚴格;
2、綜合能力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寫作能力;
3、3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突出,發展潛力較大,具有紀檢監察工作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4、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為大專及以上;
5、身體健康,適應紀檢監察工作需要。
三、選調辦法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從2012年4月23日至4月26日11:30截止。
2、報名方式
參加公開選調者采取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者需填寫《包河區公開選調區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在包河先鋒網通知公告欄下載填寫),于4月26日上午下班前報送至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北樓710房間),聯系電話:3357055。
四、其他事項
1、選調干部在任期內其編制、行政關系、工資關系、福利待遇等仍由原單位管理,同時享受區紀委監察局機關同職級紀檢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工作津貼。
2、選調干部在任期內其組織關系轉入紀檢監察組所駐部門、單位黨組織,由派出單位和接收單位共同負責管理,以接收單位為主,派出單位要積極配合支持。
3、接收單位要給選調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選調期間,選調干部與原工作崗位完全脫離,不再承擔原崗位工作任務。
4、對選調期間表現優秀的,予以優先提拔或重用。
附:包河區公開選調區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包河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包河區委組織部
2012年4 月23日
附:包河區公開選調區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