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全區組織開展“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
黨組織組建工作推進月”活動的通知
各街(鎮)黨(工)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組部和省、市委組織部門關于加強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區組織開展一次“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推進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抓緊抓好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是指員工人數在100人以上,以及員工人數在50-99人且年營業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業。抓好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對進一步全面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帶動作用。近年來,我區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但隨著我區的快速發展,又涌現了一批新的規模以上非公企業,各單位要從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切實提高認識,切實增強抓好新出現的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組織開展好“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推進月”活動,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方法,確保全面完成組建工作任務。
二、明確“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推進月”活動的主要目標和總體安排
“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推進月”活動的主要目標是:以深入抓好新出現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為突破口,推動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全面加強,到2010年10月31日,全區達到規模以上的新出現非公有制企業全部單獨建立黨組織。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0年10月15日前),深入摸底階段。各單位要對照區委組織部下發的規模以上企業一覽表,對本區域內新出現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重點摸清未建立黨組織的新出現的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的數量、分布、實際規模、發展狀況以及從業人員和黨員隊伍等情況,做到底數清楚。
第二階段(2010年10月15-25日),實施分類組建。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要立即組建。沒有達到3名黨員的。各級黨組織要積極采取找黨員、派黨員、輸送黨員、推薦黨員等多種措施,努力使每一個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的黨員數都能達到3人以上、符合單獨建立黨組織的條件。
第三階段(2010年10月25日-10月31日),檢查驗收階段。在這一階段,區委組織部將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考核驗收。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力推進“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推進月”活動
1、要加強組織領導。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的組建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各街、鎮黨(工)委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主動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細化分解任務,落實組建責任,確保組建到位。要加強組建指導,采取建立領導干部聯系點、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等多種措施,切實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指導。要認真抓好組建示范帶動,選擇規模大、影響大、黨員人數較多或業主是黨員的新出現非公有制企業作為黨組織組建工作的突破口,迅速組建起一批新出現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并利用召開黨組織成立大會、舉行掛牌儀式等方式,組織其它企業觀摩學習,營造強大的聲勢和影響,帶動其它企業黨組織的組建工作。
2、要營造濃厚氛圍。要不斷加強組建宣傳。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大力宣傳、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的主張,黨章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以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的職責和作用,積極營造新出現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濃厚氛圍,引導企業廣大黨員群眾和業主支持黨組織組建工作。要及時上報組建工作信息。
3、要壯大黨員隊伍。要深入企業進行廣泛宣傳,鼓勵黨員公開身份,把企業中的隱形黨員找出來;要通過向企業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輸送黨務工作者以及推薦大學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下崗職工等各方面人員中的黨員到新出現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等方式,逐步壯大黨員隊伍。要落實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制度,堅持黨員組織關系跟人走的原則,積極做好非公有制企業黨員的組織關系接轉工作。凡是在非公有制企業就業達6個月以上或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黨員,均應將其正式組織關系轉移到所在企業。黨員按規定程序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時,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轉出或拒絕接受黨員的組織關系。要充分利用黨員服務中心的平臺,幫助企業黨員解決轉移組織關系中通到的困難,建立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快速通道”。
4、要強化督促考核。各黨(工)委要定期研究解決重要問題,督促工作進展。區委組織部將建立健全工作例會、盤點銷號、及時通報、考核驗收等制度,切實加強對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以后每半年開展一次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企業集中組建活動,并召開一次組建工作推進會,通報一次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進展情況,總結階段成果,研究解決問題,推進全區整體工作開展。
5、要落實保障措施。各單位在抓好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的同時,要認真落實黨組織工作和活動經費,加大在活動場地和經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為開展新出現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中共合肥市包河區委組織部
2010年10月11日
責任編輯:組織部